P图高校缅甸语专业录取通知书,违法吗?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一条短视频中晒出自己拿到的广西外国语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并配发“我已经拿到缅甸语的录取通知书了”等相关内容,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调侃看到专业瑟瑟发抖,并通过视频配发的言论来质疑其毕业后将从事电信诈骗。
(资料图片)
据媒体报道,广西外国语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工作人员回复称:“关于蒙绍奇这个名字,在我们今年本科录取数据当中并未查询到。包括他发布的录取通知书,我们的缅甸语招生中没有中外合作办学方向的。”
8月14日, 广西外国语学院就此事发布声明称,通过对有关帖子及相关内容进行核查发现,相关帖子是将该校的录取通知书中的学生姓名和录取专业P图替换,所述内容均为捏造。此行为严重扰乱了学校招生秩序,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该校已经搜集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那么,本次事件中,发帖人P图替换高校录取通知书内容的行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表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但本事件中,发帖人P图并未针对录取通知书上的印章,因此并不构成伪造印章罪。
但是,高校录取通知书是确认学生被大学录取的正式文件,属于事业单位(公立高校)或其他组织(比如民办学校,常见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证明文件,对其中的学生姓名和录取专业进行P图、替换,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规定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博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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