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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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8月29日电(记者温源)近日召开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结果显示,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充足。第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
数据显示,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和275.2%,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3.7%、106.5%和239.3%。186家保险公司中,55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A类,104家公司为B类,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
2023年上半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2020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上半年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32%,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不断加强保险业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30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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