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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实施意见鼓励重点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2022-09-21 11:14:33来源:辽宁日报

鼓励沈阳、大连市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质量;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线上参展”“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重点境外展会;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

鼓励重点外贸企业带动更多 非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继续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推动“零外贸”规上工业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和品牌企业实现进出口,鼓励重点外贸企业带动更多非外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申报跨境电商药品进口试点。

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常态化“一网通办”,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免申即享”。打造辽宁市场采购2.0版,推动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商品加快向市场集聚,建设辽宁特色出口商品展示中心,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带动周边产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出口渠道。

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大连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围绕集成电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端产业,吸引上下游关键配套环节项目落地。积极推动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数字化升级。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

建立完善重点外贸企业

“白名单”制度

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援企稳岗和就业帮扶。将外贸货物纳入重点物资范围,确保外贸货物运输效率。建立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保障企业疫情防控、人员返岗及物流通道畅通。

支持开通辽宁至欧洲、亚洲和美洲等重点国家货运包机专线,推动中老铁路(沈阳—万象)国际货运列车对接中欧班列,加大海上航线和环渤海内支线拓展。支持重点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推动扩大班轮公司直客对接业务规模。

大宗货物“先放后验”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综合运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直提直装”大宗货物“先放后验”等模式,加快货物通关。优化大宗商品检验流程,持续实施进境粮食靠泊检疫、附条件提离,进口原油、铁矿石“先放后检”等检验监管模式。推广落实“延时、错时+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深化“区港直通”改革。推进航空口岸全天候预约检查,推广“免到场查验”模式。加强AEO企业信用培育和认证。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

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线上参展”“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等方式参加重点境外展会。优化创新办展模式,聚焦重点国别和优势产业,组织企业参加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辽宁省跨国采购洽谈活动和“辽望全球品行天下”辽宁进出口商品线上展示交易会系列活动等,帮助企业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元化开拓市场。

标签: 出口业务 外贸企业 二手车出口 自贸试验区 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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